本报讯?“县纪委监委在班子会上,就举报内容核实情况一条一条进行说明,我确实很感动,今后一定要更加努力工作,担当作为,不辜负组织的信任。”近日,在夏县纪委监委召开的会议上,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法院干部李某在澄清正名后表示。 夏县纪委监委践行“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干部之家”理念,推动“三个区分开来”具体化、规范化,深入推进容错纠错、澄清正名、查处诬告陷害、回访教育等工作,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。 严查诬告陷害,为干事创业者“撑腰”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,起底2022年以来查否办结且多次反馈后仍重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70余件,分析举报动机,甄别举报内容,审慎准确地区分诬告陷害与错告行为。 主动澄清正名,还受到诬告者“清白”。对调查核实,认定干部受到诬告陷害、错告且符合澄清情形的,结合问题性质、影响范围及本人意愿等,按照“谁承办、谁澄清”的原则,灵活选择会议澄清、通报澄清、当面澄清、书面澄清、向所在单位“一把手”反馈等形式开展澄清正名,及时消除不良影响,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,2023年以来,夏县纪委监委共为2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,通报澄清正名典型案例1起,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效应。 用心回访教育,给改过自新者“加油”。对犯错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,不歧视、不放弃,用心用情做好跟踪回访、教育帮扶、关心关爱工作。2023年以来,夏县纪委监委回访干部225人,帮助他们改过自新、重拾信心、轻装上阵,实现从“有错”向“有为”的转变,释放出“纠错给出路”的强烈信号。(杨文俊 郭曼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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